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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被“限量”“高价回购”等宣传吸引买家
作者:yangmaodui 发布时间:2022-07-25 分类:微信活动 浏览:1531 评论:0
几百块钱买的数字馆藏收不到!法人:商家涉嫌欺诈,“有赞”应承担连带责任
2022-07-25 18:31 北京
被“限量”、“高价回购”等宣传吸引
在购买了数百元和数万的数字收藏后
消费者收不到
平台不退款
最近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了解到,
许多消费者在
在有赞平台上购物购买数字馆藏
结果是“鸡和蛋打”
涉及元影艺术、元灵艺术、东能艺术
八百艺、开元艺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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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数字馆藏不发货或退款
有平台和店铺互相指责
有赞平台主要从事零售科技服务。目前旗下拥有有赞微商城、有赞零售、有赞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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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衷于数字收藏的玩家肖扬告诉《中国消费报》记者,他在有赞平台的元灵艺术店购买了398元的数字收藏。由于店里很久没有发货,小杨申请退款:“可是客服不但不理我,还把我踢出官方群。”
同样在元灵艺术购买数字馆藏的大学生琪琪和肖扬有同样的经历。她找到有赞平台的客服,客服让她联系商家。“就是因为商家没有回复,他们想让平台介入。现在双方都不在意,事情似乎进入了‘无限循环’,”奇奇说。
消费者英亮告诉记者,他在有赞平台的元影艺术和东能艺术店购买的数字藏品既没有收到,也没有退款。联系有赞平台客服后,被告知商家已提取现金,无法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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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拨打东能艺术店预留的手机号码了解相关情况。对方立即挂断,不再接听电话。
此外,据消费者奇奇介绍,有一家名为800 Art的店铺,已售出700件数码藏品,每件售价299元。售后,商家解散了该店的官方群,她在有赞平台上也联系不上商家。
因商家失联未发货,数码收藏爱好者李佳致电有赞客服,客服也回复:“这不是我们能处理的范围,因为商家已经提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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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系统默认交易完成后7天
商家可以提现
消费者没有收到货,为什么商家可以提现?
记者就此咨询了有赞客服,对方表示:“实物商品可以申请退款,但虚拟商品没办法申请,需要商家办理。” “消费者购买虚拟商品(数字收藏品)后,平台会在7天后确认收货,并进行交易金额结算后,商户方可提现。”
肖扬对此提出质疑,“消费者一旦购买了数字收藏品,未发货的不得退还,商家只要等待7天就可以在平台提现。这样的规定非常不友好。消费者……”
客服所说的“擅自处理”是有赞的最终处理结果吗?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联系到有赞的公关人员。该人士表示:“7天发货后,系统默认双方交易完成,商家可以自由提取资金。之后,如果消费者有售后反馈,我们也会试试我们的最好联系商家协助处理,比如消费者通过司法等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我们会全力协助消费者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对于已经完成的订单,已经结算到商户正常,平台无法支持退款请求,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我们停止了相关店铺的软件使用,并协助消费者联系商家。建议消费者主动联系商家协商,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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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赞平台上隐藏的虚假数字收藏卖家
很多店铺不合格
数字馆藏没有实物商品,其价值只能通过链条体现。不过记者了解到,八佰艺、元影艺等门店既没有自己的APP,也没有H5页面,甚至没有官网。令人担忧的是,像这样的假数字收藏品出售给商家和交易所的情况并不少见。
浙江大学国际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潘鹤林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近期数字藏品,有人启动了数字收藏交易平台APP研发业务,与最低购买3万元。一个“外壳”,根据需要修改页面和名称,最快可以提供一周在线交易。数字馆藏的制作和发行也可以“打包”定价,以及甚至帮助支付机构和链上。”
记者查询了有赞几家销售数字馆藏的门店情况,发现很多主力门店企业都是刚注册一两个月的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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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影艺术的主要公司是海南元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5日,三家公司的电话、邮箱、官网均显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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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能艺术的主要公司是福州万泰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点击它的网站,它说“网站正在建设中”。
那么,销售数字馆藏的店铺在有赞开店的审核标准是什么?
有赞客服告诉《中国消费报》记者,5月20日起注册的数字集合店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比如拥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区块链运营备案资格;提供自有数字馆藏平台网站或与合规数字馆藏平台合作的证明等。已经营数字馆藏的商家须在6月1日前完成相关资质上传和内容整改。
显然,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被消费者投诉的不少门店资质不足,没有自己的网站,也没有完成后续整改。
销售数字馆藏需要什么资格?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刚表示,数字馆藏是互联网文化产品,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产品应当自正式运营之日起30日内报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显着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胡刚表示,《电子商务法》规定,只要提供商品展示、撮合交易等功能,即可认定为网络交易平台。“根据《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平台有义务核实身份,如平台不能提供有效、真实的信息经营者,应当承担先赔和连带责任。”胡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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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或涉嫌合同欺诈
有赞平台须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了解到,陷入维权困境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杨青是元影艺术和800艺术维权团体的群主。他告诉记者数字藏品,这两个群体的成员分别有1000多人和500多人。光是元影艺术,涉案金额就可能达到数百万。
目前,记者已经无法在有赞上搜索到开元艺术品商家。消费者提供的截图显示,该店共售出三款数字合集:《创世勋章-蔑视猿》,单价299元,已售出455件;售出 432 件;创世纪系列-今日猫粮单价39.9元,已售出2971件,全部售罄。仅这三款产品的销售额就超过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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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不发货不退钱,商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刚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赞有网络服务提供者,有偿提供服务并获取利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家侵权。数字馆藏作为一种虚拟产品,交易风险巨大,需要严格监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有赞既没有加强审查,也没有给予特别警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德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小众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管理漏洞,以开设网店为由向消费者收取货款。不发货,不退款,然后带钱潜逃。他的行为实质是打着网络销售合同的幌子,骗取消费者货款。欺诈数额巨大,甚至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
黄文德认为,这些不法分子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消费者之间难以共享信息,而且由于单个消费者的诈骗金额小,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同时,对于此类新型犯罪,公安机关未必能把握,往往被视为经济纠纷,让消费者寻求其他途径维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提醒消费者,数字交易代币或数字艺术品存在很多骗局,有些商品实际上一文不值,却高价出售。值得注意的是,数字馆藏具有独特性,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馆藏证书、区块链识别码等信息。
中国消费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报 中国消费网
记者/王晓月
编辑/裴瑛
制片人/何永鹏、任振宇
标签: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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