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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 人民网:通往元宇宙,还是走向大骗局?(图)

作者:yangmaodui 发布时间:2022-08-03 分类:微信活动 浏览:1010 评论:0


元界系列近期发表文章:

文字 |朱俊超刘深凡

2021年11月25日,人民网发表题为《NFT:走向元界,还是走向大骗局?》的文章指出,目前关于NFT和元界概念的炒作已经蔓延到上市公司和二级市场。

对于数字馆藏的二次交易,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分析了交易平台的三种不同处理方式(开发交易、开发赠品、禁止交易/赠品)。在公开赠与二次交易的模式下,平台将面临代币发行、组织引导传销、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风险。

一、非处方炒作:公开礼物≠没有监管义务

场外交易炒作的前提是数字收藏可以流通,允许流通=可交易。平台若要开通赠品模式或二级市场,必须正视炒作的法律风险。

虽然目前平台监管义务的定义尚不明确,但平台仅采用《用户协议》、《购买须知》等文本,并采用“禁止场外交易”、“禁止商业用途” ”在“Slogan”中“看来这样的声明是不够的,还应该针对用户的炒作心理,对送礼的条件进行严格的客观和技术限制,甚至进行处罚。

以阿里集团的观鲸(原蚂蚁链粉丝平板)为例,目前观鲸只开启赠送模式,并采取技术措施增加转账功能:持有180天,年满14岁,并传递真实姓名。认证、二次转让等技术限制必须完成2年才能限制流通。

(头部平台采用的传输限制)

但实际结果是,鲸童军前期以39元发布的数字收藏品《亚运火炬》在拍卖平台上被炒到了300多万元。虽然最终停止了拍卖,但目前该藏品的市场成交成功,金额也在千元级别。在巨额溢价的诱惑下,也出现了大量的场外交易和欺诈行为。

(场外合约,Torch NFT 被砸到 300 万)

因为数字馆藏的现场交易必然会在链上留下清晰的记录,一旦出现交易炒作,平台很容易被认定为“明知故犯”,平台只宣传是没有意义的禁止投机。不可否认,与直接开放二级市场相比,赠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平台的监管义务。只开送礼功能来证明“我不知道场外交易有炒作现象”是很无能为力的,甚至有点自欺欺人。

另一方面,已经开放或推动市场公开流通的平台也面临着骑虎难下的尴尬。

(某平台宣布不开放转接和2级后,官群反应剧烈)

二、代币发行问题:NFT 还是 ICO?

我们不否认 NFT 具有非同质特征,但是这个特征可以被削弱!

数字藏品(NFTs)和虚拟货币在存储、流通等方面具有天然的统一性。目前,在现有藏品交易平台中存在多个数字藏品共享同一个数字本体的情况(通常表示为“一个某产品限量发行XX“份”),这种模式很可能构成代币发行。

(“One Thing Multiple”:基于同一图像的 10,000 个“相同”数字收藏的限量版)

虽然每个数字收藏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其持有者背后的相应权利或持有者可以获得的奖励却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在“一个对象多个问题”模型下,虽然每个集合仍然是唯一的,但非同质化的核心特征被弱化了。发布的数量越多,同质化功能就越弱。此类数字收藏一旦被允许流通,极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代币发行。

根据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以及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立即停止。”

()

数字馆藏的代币发行问题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详细讨论。

三、传销问题:分享机制的BUG

在开放交易平台中,部分平台在铸造收藏品时使用智能合约,规定第二笔交易的收益将按一定比例自动记入艺术家(即数字作品的制作者)的钱包。虽然合同有利于激励艺术家数字藏品,但它也带来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风险。

上海市公安局于今年3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开了一起涉案金额过亿元的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在实际运营中,平台会先诱导会员大量购买虚拟货币,然后将虚拟货币兑换成平台自身发行的1000个代币作为会员的“入场费”数字藏品,同时要求用户实现通过线下发展和拉人头进一步获利。 ,并专门设置了各种直推奖、间接推奖、团队收入等返利奖励,不断扩大层次和组织规模。

以上方法可以完全复制到数字馆藏中,通过智能合约更加方便。

如果设定的智能合约的内容是每笔交易都会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润给目标所有者或交易的所有者,那么很容易形成一个层次的传销组织。此外,对应的NFT数字艺术品与虚拟货币、元宇宙的概念挂钩,价值被夸大膨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犯罪。

四、非法集资问题:自购“罗生门”

在实际使用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开放交易平台并没有禁止收藏品的回购,这会导致相应的非法集资问题。

具体而言,由于交易用户的隐蔽性和藏品挂牌价格的可变性,出版商可以通过出售藏品在外部筹集资金,并以更高的价格回购藏品,以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所以不清楚此时的托收交易是目标托收的正常流通,还是买卖合同隐瞒了借贷合同。

一旦买家获得的收益不是NFT升值的价格,而是贷款本息,那么交易平台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集资诈骗的工具平台。

【写在最后】

3月31日,垦丁元界团队将举办元界合规峰会。届时,《数字馆藏平台法律蓝皮书》将发布,作者加入微信群,有机会线上线下参与。是的,并以电子形式获取报告全文。

元界微信二维码:元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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