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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 多名消费者投诉微店平台入驻店铺虚假发货货又退

作者:yangmaodui 发布时间:2022-07-26 分类:微信活动 浏览:1172 评论:0


受“元界”概念的影响,数字馆藏正在掀起一股热潮,成为众多领域的宠儿,收获了众多忠实的收藏者。但在发展初期,该领域的经营活动存在诸多违规行为,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社交平台上发现,不少消费者投诉微店平台虚假发货,消费者收不到数字收藏品,无法获得退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收不到货不能退钱,店铺与平台意见不一

由于微店准入门槛低,很多小微企业或个人选择在微店平台开店。“天界书藏”是入驻微店平台的商家之一。本店出售的数字馆藏单价从9.9元到199元不等。

数码藏品玩家姚欣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今年6月,他在“天杰数码藏品”店购买了800多元的数码藏品。据商家介绍,“天杰数宝”数宝交易APP即将上线,但姚欣等了好几天,APP才上线,所以打算退款。然而,6月20日晚,“天界书藏”在官方买家群发布公告,要求用户先注销,内容为:“下单后请及时截图卡券二维码下单后发给网店客服,为了防止有人恶意锁单不付款,

姚欣表示,因为想尽快收到数字化藏品,同时对入驻微店的店铺资质有一定的信任,所以将支付时收到的优惠码发给了客服完成核销(优惠券代码用作虚拟商品的收据。货物证明)。随后,姚欣对这家店的资质和真实性产生了怀疑。6月21日,他在平台上向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拖延几天后拒绝退款。

无独有偶,在“天界书藏”购买了2700多元数字馆藏的刘莉告诉记者,他也是应商家要求提前注销了数字馆藏券码,但后来发现“天界书藏”被涉嫌盗用其他作者。原创作品,而且商家不能提供版权授权书,很可疑,所以6月22号申请退款比较方便,但是被商家拒绝了。让他感到委屈的是,他是在商家的诱导下注销优惠券代码才能完成交易,而他没有收到产品,为什么不能退款?

记者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在“天街书藏”购买商品,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由于大量用户投诉,6月21日下午,“天界书藏”店铺已被微信封禁。申诉的最新进展显示为“因商家未及时补充资金处理退款,平台已对商家进行处罚”。

与姚欣和刘莉的情况一样,在“天界数码宝典”中购买了500多元数码宝藏的大学生杨毅表示,他多次致电微店要求退款,但微店工作人员表示“商家的所有账号已被撤消”;但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天界书藏”官群截图,该店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店铺被封,没有办法提取现金,“公司没有收到一分钱”。

显然,微店平台与“天界书藏”的说法相矛盾。记者拨打了“天界书藏”被禁前公布的官方电话号码进行核实,但该号码已被关闭。

记者从微信小店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情况。记者提供了“天界书藏”的店铺名称,但工作人员表示:“提供店铺名称无法查询和告知情况,必须提供注册店铺的手机号,信息会查的。可以查询。”

缺乏存款相关系统不提供门店具体信息

记者在微店官网看到,其主要公司为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全渠道、全场景、多端开店解决方案助力8000万商户成功” ”。不难看出,微店的规模不容小觑,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入驻微店。那么,平台的接入要求是什么?

微店客服告诉《中国消费报》记者,微店不向商家收取强制押金,开店和运营微店都是免费的。对于交易成功的订单数字藏品,支付渠道将向商户收取0.6%的手续费。

根据微店规则,交易资金担保是微店开通的默认交易方式。不支持结账,可在买家确认收货后的次日撤回。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要退款,商家却不积极配合,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呢?平台规则合理吗?

对此,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德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微店不强制商家收取押金,降低了商家入驻微店的门槛,有利于短期内到微店。门店的快速发展也增加了微店野蛮生长的风险,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保证金制度等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机制。

记者在微店APP上看到,平台店铺没有显示营业执照、公司主体名称等相关信息。微店的工作人员还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无法得知门店的相关信息”。作为平台用户,姚欣、杨毅等消费者在询问店铺信息时也遭到拒绝。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商户出示招牌,公示主体信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秘密开店。平台可以选择提供运营商信息或承担责任。

黄文德表示,商家应公示营业执照等经营信息,微店应为商家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如有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双重处罚制度”。具体来说,在这起事件中,商家和微商都被罚款。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微店无法提供商家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有权向微店索赔。

禁店是最终结果,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姚欣告诉记者,“天界书藏”官方群有1000多人,但该群已被禁止发言,不交换用户信息。“曾经有一个300多人的官方群,被暂时禁止发言,有人爆料说店里有问题,我们意识到可能被骗了,但是群里很快就恢复了禁令。”

“我们是第一批买家,现在想把我们的经历告诉其他‘坑’的消费者,但官方一直处于沉默状态,没有办法沟通。” 刘丽说。

此外,除了“天界数码藏品”外,微店也有销售数码藏品的销售模式相同的店铺。大学生张莉告诉记者,她从“天界书藏”购买了1000多件数字馆藏,即使不发货也无法退款。后来,她看到一家叫“天成艺术”的小店在推销“天捷数位收藏”的产品和“天捷数位收藏”的产品没有区别,于是就以1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个数位收藏测试。果然,商家不仅没有发货,还关闭了退款接口和申诉渠道。

在姚欣提供的与微店工作人员通话录音中,工作人员表示,“平台已履行监管义务,对店铺进行处罚,并将限制其后续交易问题。” 而这个结果就是平台最终的反馈结果。

那么,在微店不收押金、商家不配合退款的情况下,平台除了封店是不是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黄文德表示,微店要设置商户准入门槛,实施征信、保证金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商户诚信,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户拉入“黑名单”,并对商家进行严格审核。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将防止不法商家通过更换“马甲”继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开信用评价规则,向消费者提供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提供。方式。”

黄文德认为数字藏品,根据消费者对不良商家的信用评价,微店应该知道该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微店不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即使事后可以提供商家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微电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记者王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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