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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核的退场早有风声传出,数字藏品难道仅仅是昙花一现吗?

作者:yangmaodui 发布时间:2022-09-18 分类:微信活动 浏览:1297 评论:0


美国数字艺术家Beeple的作品(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8月16日,腾讯旗下数字馆藏平台环和宣布,环和将停止发行数字馆藏。同时,所有通过其平台购买数字馆藏的用户都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发起退款申请。

关于桓河退出的传闻一直存在。今年6月,环和的很多数字馆藏都滞销,公众号“腾讯环和”的更新也于6月27日停止。

曾经在发布后几秒钟内售罄的数字系列似乎不太受欢迎。不同统计口径下,我国数字馆藏分发平台数量从500多个到1000多个不等,总体呈增加趋势。道路新闻。

在部分数字收藏类应用的下载界面,部分用户留下“新人不来,你会被困死”、“赌输,无话可说”等评论,在社交媒体上,也有老手劝新人,“你可以免费做,去买一个,花钱就别进游戏。”

当人气明显下降时,以前的买家是否受到影响?数字馆藏只是昙花一现吗?

购买数字收藏,买什么

2021 年初,美国数字艺术家 Beeple 将他之前的数千幅画作组合成一幅名为“每一天:前 5000 天”的数字艺术作品。该作品以 6934 万美元的价格售出,是佳士得拍卖行以 NFT 形式拍卖的第一件艺术品。

同年8月,美国NBA球星斯蒂芬·库里以约18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某款NFT作品,并用该作品替换了自己的一个社交平台头像,为NFT数字收藏带来了“交易热”。

什么是数字馆藏?什么是 NFT? NFT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不可替代的代币,可以看作是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所有权证明。 NFT 就像数字资产的身份证,可以识别游戏、艺术品、奖杯、门票等任何内容,使其成为具有可追溯性和可保存性的产权数字资产。

国内所说的“数字馆藏”可以理解为本地化的NFT,与NFT相关,但有本质的区别。首先,它也是一种数字证书,对应于具体的作品或艺术品。

作为数字证书,它与作品和艺术品是如何对应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团队”负责人刘磊律师将数字馆藏描述为一个难题。

“可以假设,如果一个画家将自己的一幅画交给某个平台铸造成一个数字收藏并分发了10000份,那么一个消费者购买数字收藏就相当于购买了一个数字收藏。分割成10000份,一幅画中的一块拼图,拿着这块拼图就意味着拥有这幅画1/10000的知识产权。 “

国内数字馆藏与国外NFT的区别在于,国外NFT是基于公链,对所有人开放,不受监管,可以自由买卖,而国内数字馆藏是基于联盟链,其中很多由政府运营 建设的基础设施易于监控。国内监管的数字馆藏也要经过内容审核才能上链,而且大部分平台不开放二级市场交易。

事实上,直到 2021 年 10 月,国内很多 NFT 相关平台都取消了“NFT”的使用,改为“数字收藏”。这种更名弱化了数字馆藏的金融属性,突出了其文化创意价值,与国外NFT突出商业价值的本质完全不同。

今年,国内数字馆藏平台发展迅速,发行的数字馆藏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影视、航天、知名艺术家等行业和领域。目前,数字馆藏以数字图片、音乐、视频、数字纪念品等形式,在“90后”和“00后”群体中颇受欢迎。

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我国与数字馆藏相关的企业约有90家,其中近50家是2022年新成立的。

在数字馆藏领域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神话”频频破圈。 2021年6月,阿里巴巴与敦煌艺术研究院联合发布的敦煌飞天和九色鹿两款数字皮肤秒杀。初始发行价为9.9元加10平台积分。但一度被炒到过亿。

同年9月,2022年杭州亚运会数字火炬,原价39元,在拍卖平台上的价格高达314.9万元。今年2月,国际奥委会发行的冰盾盾数字藏品一经发布立即引发恐慌性抢购,二次成交价在短时间内达到售价的1000倍左右。

当数字馆藏大行其道时,很多年轻人在社交平台上抱怨,点击平台依然拿不到设置的闹钟卡,买不到抽奖。在群里小范围传播,甚至需要付费购买。

年轻人对数字收藏很着迷。是不是花钱买了一张手机随时都可以点击的图片?

“消费者购买数字馆藏时,实际上是在购买‘数字代金券’,其核心价值在于独一无二、不可替代、不可分割。人为的稀缺性和独特性,使数字馆藏所指向的作品具有了流通、收藏、使用和流通的经济价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副主任赵敬武“数字馆藏的归属相当明确,可能成为未来数字经济市场的重要商品形态。”

侵权纠纷并不少见

但是,如果“画家”未从源头授权平台,或用户基于他人作品发布数字收藏,则可能会出现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原告七策公司与被告科技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依法举行公开审理,宣判法院作出判决数字藏品,责令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发布的“胖虎”。 “接种”工作,同时赔偿七策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4000元。这是我国第一起涉及数字馆藏的诉讼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漫画家马千里创作的《我不是肥老虎》的卡通形象,是近年来深受用户喜爱的热门IP。 《虎扑疫苗》数字作品售价899元。这幅数字作品与马千里在微博上发布的插画作品一模一样,甚至在右下角还有作者的微博水印。

类似的侵权行为并不少见。今年5月28日,徐悲鸿美术馆在腾讯魔核平台发布声明,未经合法授权擅自销售徐悲鸿作品相关数字馆藏,相关数字馆藏原创作品要么是仿冒作品,要么是侵权,无法提供完整可追溯性。

7月12日,中国著名国画大师张大千的传人张景元称,杭州某数字贸易公司运营的“徐妈”数字馆藏交易平台未经有关部门授权出售了张大千的作品。版权所有者。数字藏品,总销售额超过130万元,其中一件藏品无对应原作,为赝品。

用户上传侵权作品,平台是否有审查义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刘磊律师认为,“不同于一般的搜索引擎公司的‘通知删除’义务,数字采集平台应该承担更高的注意审查义务,有的平台会收取管理费,有的平台还会收取管理费。 “在交易过程中收取费用。这表明他们应该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合规保护。”

相关资料显示,国内较为成熟的数字藏文平台iBOX,其注册用户收取管理费10元/身份证/30天,合作支付机构易宝支付,本项目月预估收益光是就超过千万元。

在“肥虎疫苗”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被告作为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未履行注意审查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协助侵权。

法院还明确指出,数字作品交易平台不仅要履行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职责,还应建立一套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数字作品的版权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在平台上交易。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涛认为,数字馆藏是基础商品和技术的结合,发行人和购买者应保护数字馆藏基础商品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知识产权基础商品。

6月30日,在中国文化产业协会的领导下,近30家机构在北京联合发起了“数字馆藏行业自律发展倡议”。参与方包括文旅行业专业机构和协会、文化央企、IP机构以及蚂蚁、腾讯、百度、京东等互联网科技公司,是目前业内覆盖面最广的自律大会。

自律公约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 “数字馆藏平台和产业链各环节主体应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数字藏品,尊重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反对侵权传播。加强知识产权授权合法合规审查,依法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知识产权纠纷,数字馆藏还可能涉及各种法律纠纷。

今年4月,歌手周杰伦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他的数字专辑《无聊猿》被盗。按照当时的价格,数字藏品价值超过320万元。

李涛说:“数字馆藏面临的法律风险可以概括为两种。第一是技术本身的风险。作为一种数据,自然面临被黑客窃取的风险;第二是技术本身的风险。”是应用场景带来的风险。知识产权纠纷等风险,以及一些数字馆藏分发活动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风险。”

今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针对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修订完善了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和处罚标准。结合新的司法实践和新的犯罪形式,增加了虚拟货币交易这一非法吸收资金的新方式,为依法惩治该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依据。

收藏变成了“空气”,你能告诉我吗?

今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三大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书,主张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不发行和交易金融产品或进行代币发行融资,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持续上市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设置交易场所。

根据监管要求,我国各大互联网平台尚未开放数字馆藏二级市场。有的平台设置了转账功能,有的平台需要持有180天才能转账。虽然强调转让功能不支持任何形式的变相炒作,但在相关交流群中,部分买卖双方通过线下签订转让协议的方式继续交易。

新浪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使用关键词搜索投诉。投诉“数字馆藏”1500余件,“数字馆藏”投诉近1000件。投诉包括虚假营销和不可退款的物品。 、无法提现到账户等问题。

多方投诉称平台客服无反应,网站打不开,相关团体解散,疑似挪用资金逃跑。还有消费者发现平台修改了社交媒体的头像和昵称,准备继续欺骗他人,希望平台进行审查。

6月20日,微信更新了《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新增“虚拟货币与数字收藏交易行为”条目,说明账户若涉及虚拟货币相关的发行、交易、融资,如提供交易准入、引导、发行渠道引导等。”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将责令违规公众账号限期整改,并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账号被封禁。违规的严重程度。”

“客观来说,我国国内数字馆藏市场发展不充分,交易方式、安全措施等具体内容尚未形成全行业实施的典型商业模式。”赵敬武认为,现阶段,真正需要厘清的问题是数字馆藏的法律性质,数字馆藏交易活动是否受法律保护,监管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干预数字馆藏炒作的运作.

赵敬武表示,很多平台宣布关闭的客观原因是技术本身还不够成熟。与国外公链模式不同,国内平台采用的联盟链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一旦技术出现安全漏洞,平台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不可估量。

“大多数消费者以购买艺术品收藏的形式购买艺术品。事实上,他们希望从投机炒作中获利,并期望买家在短时间内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他们的收藏品。”刘磊律师表示,在工作中,他也接到过很多关于数字馆藏投资损失的法律咨询,希望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但最终进入司法程序的却寥寥无几。

“大多数想要维权的买家都以高价购买了一些数字收藏品,但发现它们无法出售。在打鼓过花的模式下,部分买家成了终极采摘者,手中的藏品最终化为“空气”。应用虚拟货币相关的法律条款,难以解释投资数字馆藏合同的效力。”

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首次明确“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刘雷律师表示,如果买方坚持上庭,可能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同时将面临高额诉讼费、律师费等成本,因此他建议“消费者放弃投机,回归数字。收藏的艺术属性”。

李涛认为,数字馆藏是一种新型产业。它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数字文化创作形式,更是科技向善理念的具体体现。也证明了NFT技术可以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挥积极作用,“但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监管,任何脱离监管的行业都必然会演变成无序混乱的状态,不仅达不到科技向善的目的,但也可能演变成非法犯罪的工具。”。

李涛还建议,用户在购买数字馆藏时,应选择合法的交易平台购买,避免通过虚拟货币支付,并保留资金支付、购买记录等相关证据。

目前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

目前,数字馆藏领域还没有国家层面的监管和立法,行业内出台的各种自律公约也没有法律效力。不过,赵敬武认为,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数字馆藏未来的发展方向还需要市场自己去探索。监管者和立法者不可能取代市场主体预设数字馆藏的交易模式或发展路径。

“但是可以确认的一点是,数字馆藏的技术原理可以应用于所有权、著作权等传统民事权利的确认,以及使用智能合约技术方案来保证所有权的转移遵守合同协议和法律强制要求。”

国内数字馆藏市场也在经历从混乱到有序的探索。 7月12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提到“支持龙头企业探索建设NFT交易平台,研究推进数字化NFT等资产、数字IP全球流通、数字维权等相关业态将在上海试点。”

李涛期待未来有完善的相关技术标准。他认为,监管机构和立法机关应充分考虑未来NFT技术的应用前景和风险,通过动态、阶段性的政策调整,为数字馆藏领域提供发展空间,防止“一刀切”的订单。不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在赵敬武看来,数字馆藏并不是昙花一现,“它的繁荣确实是技术方案和人工引导相结合的结果,但数字馆藏作为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典型方式之一,体现区块链在权利归属证明、版权登记和保护等领域的强大功能。”

(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九月最后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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