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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正式发布,《标准》发布
作者:yangmaodui 发布时间:2022-09-05 分类:微信活动 浏览:1088 评论:0
全文1675字,阅读时间约4分钟
随着元界概念的流行,数字馆藏迅速出圈,但野蛮生长也催生了各种乱象。转售、金融投机、变现等操作提振了数字馆藏的热度,随后迅速消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NFT市场交易额降至10.4亿美元数字藏品,环比下降74%。
《如何让数字馆藏重回良性发展轨道》正式发布,从源头规范数字馆藏的定义、合规发行和流通,并明确数字馆藏仅限于使用目的和流通,不得用于投机、洗钱、通证化、金融化、证券化等或私下非法交易。
数字馆藏的流通仅供使用
数字收藏起源于NFT的概念(全称是Non-Fungible Token)。 NFT 可以将各种物品数字化并记录在区块链上。每个 NFT 作品都是独一无二的 二、Indivisible 。数字馆藏是区块链技术为特定作品、艺术品等生成的唯一数字证书。
本次正式发布的数字馆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数字馆藏做出了准确的定义。 《标准》提出,我国发行的数字馆藏一般是指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发行、购买和使用的限量版虚拟文化商品,包括数字图片、音乐、视频、3D模型等。记录,使其具有唯一性、不可复制、不可篡改和永久证明,也称为“数字艺术品”和“虚拟数字商品”。现阶段,数字馆藏更准确的定义是“数字馆藏是一种新型的数字出版物”。
既然是数字出版物,就必须形成一定的监管。 “作为数字出版物,数字馆藏可以按照数字版权和数字出版物两种产品类型进行合规发行和流通。”在《标准》中提出。
有关规定规定,国家对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这也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数字馆藏。同时,《标准》提出,数字馆藏(数字出版物)产品流通可参照《著作权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但仅限于使用目的,不得携带排除投机、洗钱、代币化、金融化、证券化等上市或私下非法交易。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数字经济产业创新研究院院长姚建明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数字化发展馆藏行业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团体标准的出台对数字馆藏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许多公司都挤进了数字馆藏轨道。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球文化媒体数字馆藏50强企业共发行NFT数字馆藏项目(含系列)1116件,总发行量627万份。每个 NFT 数字收藏的平均发行量为 5681 份。
同时,依托区块链技术,一切都可以数字化收集。据了解,除了在游戏、传统文化、潮流游戏等领域推出自己的数字馆藏外,数字馆藏还延伸到媒体、演艺市场、银行金融等各个行业。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新生事物,目前数字馆藏市场的价格机制和交易平台的准入门槛并不完善。同时,我国庞大的数字消费市场也形成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在固有发展模式的影响下,数字经济领域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需要相关的标准和规则来规范行业的发展。
不可否认,随着数字馆藏行业的不断发展,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引导数字馆藏行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中提到,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s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呼吁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并加强自己。保护意识数字藏品,自觉抵制NFT炒作,提高警惕,远离与NFT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2022年4月14日,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界行业委员会、中国通信行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数字馆藏行业健康发展的自律要求》提出:订单炒作引导合理预期,坚决抵制数字馆藏金融化。”与此同时,阿里巴巴、腾讯等多家互联网企业也加大了打击NFT炒作的力度。
姚建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数字馆藏行业的发展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过程中可能存在波动和不确定性。相关监管规范需要及时跟进,帮助行业规范发展。
记者丨张俊华
编辑丨王乃新
图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视觉中国、OneMap等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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